注册会计师资产减值审计程序的特殊考虑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应当定期或者至少每年年度终了,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合理地预计各项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对可能发生的各项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这一规定对注册会计师实施会计报表审计提出了新的要求,而与此相关的独立审计准则尚未具体制定,注册会计师如何实施资产减值业务审计成为业内关注的重要课题。本文就注册会计师审计资产减值的特殊审计程序进行讨论。
一、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审计的程序
注册会计师在实施对“短期投资”项目审计程序时,应获取短期投资项目的明细资料及相关具体数量和期末账面余额,在此基础上应对“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项目,实施以下特殊的审计程序:
(一)检查被审计单位提供的短期投资各项目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市价资料及其来源,必要时注册会计师应向证券交易所进行函证。
(二)“检查”和“查询”被审计单位对“短期投资”计提跌价准备所使用的计算方法及计算资料和会计处理记录,并复核确认其合法性和正确性。
(三)如被审计单位所计提跌价准备的来源和计算结果存在差错,注册会计师应提请被审计单位进行调整。
二、委托贷款减值准备审计的程序
委托贷款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将暂时富余的资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委托金融机构贷放于某一指定单位,按期收取利息。对于委托贷款计提减值准备的审计,注册会计师应实施以下审计程序:
(一)获取被审计单位资产负债表日“委托贷款”项目的明细资料和相应的借款合同;检查其本金数额是否相互一致。
(二)获取被审计单位对“委托贷款”计提减值准备的明细资料和对计算减值准备账户“可收回金额”分析确认的相关信息资料,并应对其进行分析,判断被审计单位计提减值准备的理由是否充分。
(三)如果审计发现被审计单位计提委托贷款减值准备所依据的条件和理由不充分,应提请被审计单位进行调整。
(四)检查委托贷款是否按规定期限被分别纳入短期投资或长期投资项目予以正确反映。
三、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审计的程序
对“坏账准备”的审计,注册会计师应结合应收款项审计程序的实施,特殊考虑以下审计程序:
(一)获取被审计单位相关权力机构如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会议关于计提坏账准备的决议记录或文件,查询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批准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和估计的程序,以及管理当局是否按有关部门规定向有关机关备案。
(二)检查验证本期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上期相比是否有所变更。如有变更应获取相关权力机构的变更理由、变更内容的决议记录和文件,并应关注是否按规定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充分披露。
(三)获取被审计单位根据所选择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对本期坏账准备计算和进行会计处理的资料;并对计提范围、账龄划分、数额计算进行复核,测试其正确性。
(四)对全额计提的应收款项的内容进行逐项核对检验,并取得被审计单位提供的相应证据资料。
(五)根据被审计单位所选择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审验坏账准备期末余额的正确性。
(六)如审计发现被审计单位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账龄划分或运用会计估计以及数额计算有误,应提请被审计单位进行调整。
四、存货跌价准备审计的程序
存货跌价准备的审计应结合存贷项目审计程序的实施来完成,同时应特别关注以下审计程序:
(一)获取被审计单位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算和会计处理资料,并复核和验算其正确性。
(二)获取被审计单位本期计提跌价准备存货的相关技术鉴定资料、市场价格与账面价值的比较资料以及被审计单位有关计提跌价准备的经权力机构会议确认的相关文件等,看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条件,核实跌价准备计提的合法性。
(三)审计存货跌价准备的期末余额与本期计提计算资料的一致性。
(四)如发现被审计单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有不符合计提条件或计提数额有误事项,注册会计师应提请被审计单位进行调整。
五、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审计的程序
对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审计,注册会计师应实施以下审计程序:
(一)获取并检查被审计单位资产负债表日“长期投资”项目的明细账户资料、账面数额、股权数量、股权比例、协议合同等相关资料。
(二)获取并检查被审计单位提供的本期计提减值准备的有关资料和依据,按有市价和无市价具体情况检查分析其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规定的条件,确认计提的数额是否合理。
(三)对被审计单位未计提减值准备的项目检查其是否已取得足以证明可以收回的相关资料。
(四)审计中如发现被审计单位长期投资计提减值准备有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计提数额有误的事项,注册会计师应提请被审计单位进行调整。
六、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审计的程序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在建工程减值准备项目的审计具有共性,都应在实施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在建工程项目审计的基础上进行,同时应主要增加以下审计程序:
(一)获取被审计单位本期计提减值准备的有关资产的相关技术鉴定、近期使用状态及其运转情况以及该项资产的技术发展、技术产业化信息、技术市场价格信息情况等详细资料,并分析判断其来源的可靠性和相关性。
(二)通过实施“观察”、“检查”和“查询”等程序,了解和确认被审计单位计提减值准备理由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其存在的真实性。
(三)获取被审计单位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计算和会计处理资料,复核和验算数额及会计处理的正确性和合理性;对无形资产应充分考虑其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合理性;对于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审计,应结合在建工程项目审验其是否存在一定的回收可能,依据谨慎性原则确认其计提减值准备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四)审计中如发现被审计单位不符合计提减值准备条件或计算确认有误的事项,注册会计师应与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进行沟通,并提请被审计单位进行调整。若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应考虑对会计报表的影响程度予以适当方式在审计报告中加以披露说明。
七、上市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审计程序的特殊考虑
中国证监会于1999年12月印发的《关于上市公司做好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1999]138号)对资产减值准备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做了明确的规定:一是公司应建立健全有关提取坏账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和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等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处理的内部控制制度;二是公司经理应按董事会的要求提交资产减值准备的书面报告;三是已提取减值准备的资产确需核销时,公司经理应向董事会提交拟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的书面报告;四是核销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巨大的,或涉及关联交易的,在召开年度股东大会时,公司董事会应提交核销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书面报告;五是监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必要时可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并列席董事会审议核销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议;六是公司应在报告中披露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比例和提取金额等。
据此,对于上市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计,注册会计师除按常规审计计划完成前述各项审计程序外,还应特别考虑以下特殊审计程序:
(一)全面了解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的各项减值准备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把评价结果和情况记录于相应的审计工作底稿中。
(二)检查被审计单位已提取减值准备的核销情况及会计处理,特别是关注已提准备的资产在减值准备提取后,其价值又有较大变化时,对公司财务状态及经营业绩的重大影响。
(三)检查被审计单位在定期报告中对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计提比例和提取金额的披露是否充分、适当。(作者:吴得林 中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会计师审计案例分析(十一)
下一篇:论入世后的CPA职业后续教育改革
- 发表评论
- 我要纠错